市物价局针对水价调整听证会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,公布主城自来水价格及全市污水处理费调整的两个方案,及听证代表名单。同时,为进一步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,市物价局将于今日起在重庆价格信息网(www.cqpn.gov.cn)设置专栏,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《重庆市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》的意见和建议。
怎么调整?两个方案25日听证
水价调整情况,本月25日上午9时将召开听证会。
方案一显示,主城居民自来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.1元调整为2.7元,但分两步完成,即先上调0.4元,剩余0.2元由政府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;区县自来水价格仍以当地自来水公司、物价局等部门确定的价格为准。
该方案涉及的污水处理费调整情况为: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吨1元。其中,主城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提高0.3元,由现行的0.7元调整为1元;其他区县污水处理费将与主城区一致(以前比主城区少0.2元),分两年调整到位,第一年每立方米提高0.3元,第二年每立方米提高0.2元。
按此方案,包括自来水价及污水处理费价两项,主城区每吨自来水费上调总额为0.9元,即由现行的每吨2.8元调整至3.7元。
方案二显示,主城居民自来水价格每吨仍提高0.6元,每年调整0.3元,分两年到位。污水处理费调价金额主城区和区县一样,每吨均提高0.35元。
按此方案,主城区污水处理费调价幅度为50%,即由现行的0.7元调整为1.05元,含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,总调整金额为0.95元,分两年完成——2009年主城区每吨自来水费将由现行的2.8元调至3.45元,到2010年每吨为3.75元;区县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.5元调整为0.85元,调价幅度为70%,自来水价格仍以当地自来水公司、物价局制定的价格为准。